新京报记者获悉,1月25日,由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和浙江省广电集团联合主办的“改变——2023年度浙江省文明出行现状发布会”在杭州举行。发布会上,浙江省公安厅通报了2023年十类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警示一:超员载客——车辆不是“宰相肚”,超员载客隐患大

2023年3月9日16时23分许,在舟山市嵊泗县青沙石子岙村路段,交警查获一辆载满老年女香客的小型客车,该车核载9人,搭载的乘客居然多达23人。据悉,该车往返寺庙的沿途多有陡坡、弯道,着实危险。

同年11月3日20时50分许,湖州高速交警在G25杭宁高速公路德清收费站,拦下一辆可疑厢式货车,发现车内多名男子席地而坐,毫无安全措施。

据查,车上共有21名男子,都是通过劳务中介介绍去湖州某物流公司打工的。像这样心存侥幸超员载客的案例还有很多,超载人数令人瞠目结舌。

交警提醒,超员的乘客没有固定座椅,更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发生事故伤亡率极高。请广大司乘人员拒绝车辆“超员”,切莫为了“方便”忘了安全!

警示二:电动自行车违法——电动车不是“碰碰车”,随性乱穿要不得

2023年2月15日22时40分许,在湖州城区,一外卖小哥无视红灯穿越路口,被一辆正常行驶小型汽车撞飞。事故造成外卖小哥受伤,两车受损。

同年7月13日5时35分许,在台州市区某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与一辆抢黄灯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后头盔飞落在地,驾驶人头部受到撞击,电动自行车后座的乘客也受伤严重。

交警提醒,事故就在一瞬间,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请遵守交规,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平安出行。

警示三:监管不力——马路不是游乐场,儿童安全要重视

2023年4月20日16时39分许,在嘉兴市嘉善县某小学门口发生了惊险一幕,一群小学生在斑马线前“赛跑”,结果冲在最前面的小学生撞上驶来的小型汽车。万幸的是,该学生只受了一点皮外伤。

同年8月2日下午,在舟山市普陀区,3名初中生合乘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左转时与汽车相撞。该事故造成后座乘载的两名孩子一人脸部受伤,一人腿部骨折。

交警提醒,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过马路时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自身安全。

警示四:分心驾驶——分心驾驶如盲驶,事故只在刹那间

2023年4月29日16时19分许,湖州市安吉县某村道,一辆满载的工程运输车失控坠落路边河道中。

从车载视频里可以看到,事发前该车驾驶人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拿手机,在行驶过程中频频低头看手机,行经弯道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发生侧翻,驾驶人也因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被甩离驾驶位。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驾驶人严重受伤。

同年6月9日10时许,G92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方向,一货车冲破护栏并发生侧翻,造成车辆、路产及货物严重损毁的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查,事故原因系驾驶人分心驾驶。

无独有偶,同年12月9日14时23分许,温州绕城高速公路阁巷方向,记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中只因低头看了一眼手机,车辆与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大货车侧翻事故。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时请务必集中注意力,不可分心驾驶,不要让自己成为事故的施害人或受害者。

警示五:误入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莫让盲区变亡区

2023年9月6日16时3分许,在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某交叉路口,一辆半挂车右转弯时,与直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所幸驾驶人及时躲避,未造成人员伤亡。

同年5月20日9时45分许,在湖州市安吉县城区某路口,一辆大货车右转时与直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躲过货车前轮,但与右后轮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严重。

交警提醒,大货车转弯时,存在“内轮差”视觉盲区,行人和非机动车误入盲区非常危险。所以,遇到大货车转弯时,一定要保持足够距离,切勿与大货车抢行。

警示六:次生事故——事故现场莫逗留,九字警句避祸端

2023年4月12日13时许,陈某驾驶一辆小货车行经S28台金高速公路长石隧道时,车辆传动轴突然脱落,抛锚在第一车道上。

紧随其后的董女士驾车避让不及,撞到了传动轴。董女士将车停在抛锚的小货车前方,下车查看情况时,被一辆失控的白色轿车撞击。当高速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董女士已被压在车底,不能动弹。所幸经过抢救,董女士脱离了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或故障时,请牢记九字警句,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警示七:疲劳驾驶——司机不是“钢铁侠”,犯困千万别硬撑

2023年5月13日14时56分,在G60沪昆高速江西方向339公里处,一辆白色小车忽然向右偏离车道,撞上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小车挂在大货车尾部拖行一公里后才停下。经查,小车驾驶人王某行驶途中一阵困意袭来,眼睛闭了一下车辆就偏移碰撞。事故造成小车车头及挡风玻璃、货车尾部损坏、两人受伤。小车驾驶人王某负事故全责。

同年12月5日5时40分许,在G25杭新景高速往千岛湖方向,一辆半挂车失控冲向对向车道,所幸对方车道车辆避让及时,未发生重大事故。经查,半挂车驾驶人潘某前一天晚上8时许上高速,终因长途驾驶,实在太困倦了,凌晨行驶中打了个盹,车辆径直冲撞护栏。

交警提醒,长途出行,驾驶人应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充足睡眠。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一旦出现困倦和疲乏,一定要及时下高速或进服务区休息。

警示八:违法变道——强行变道太危险,引发事故负全责

2023年3月7日,在G15沈海高速公路上海方向1421公里路段,一辆黑色小车在完全不具备变道条件的情况下,从第三车道强行变道至第二车道。该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场面极其惊险。

同年8月22日,在G1523甬莞高速公路福州方向,翁某驾驶货车从第一车道减速向右变道,与正常行驶在第二车道小车发生碰撞。小车被强行“顶”在货车前横行百米后才停下。车身严重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交警提醒,驾车行驶,特别是高速公路上行驶,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变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在变道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车情况,确认好安全距离后再变道。

警示九:不系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2023年8月16日15时25分许,在G25杭新景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中埠互通路段,两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小女孩头部伤势严重。

经查,当时后排的3名小朋友均未系安全带,当车辆发生碰撞时,两边座位的小朋友因惯性撞向前面座位,而中间座位的小朋友冲向前排,与车辆发生撞击,致颅内出血。

交警提醒,驾车出行要牢记“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针对12周岁以下、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座椅。

警示十:酒后驾驶——酒驾醉驾代价大,千万别抱侥幸心

2023年2月25日23时40分,湖州市德清县新安中队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停车场内撞车逃逸。交警查到车辆轨迹,发现车内两名男子轮流驾驶。交警找到肇事车辆,并将两名男子带至中队。经检测,驾驶人周某酒精为137mg/100ml,驾驶人吴某为206mg/100mL,且吴某早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现无证驾驶。

同年4月4日凌晨,G1522常台高速公路嘉兴段,晁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一辆正常行驶货车发生碰撞。经查,晁某某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行车记录仪还记录了晁某某在行驶途中多次使用手机。

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侥幸心理要不得,以身试法必服法。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