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在2024年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说道。


进入2024年,监管依旧对中介机构保持“严监管”态势。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梳理,今年1月份,证监系统及三大交易所合计对券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出26张罚单,涉及10余家券商,且多属于头部券商及从业人员涉嫌投行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投行业务历来是监管关注重点,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9家证券公司、381名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5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对55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业机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


开年证券机构迎来严监管,中信、中金等十余家券商收罚单


1月2日,北京证监局的一则公告拉开了2024年券商机构罚单的序幕。彼时,银河证券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产品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代销准入不审慎、托管人履职尽责存在瑕疵、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随后,1月8日和1月12日,证监会接连发出9份罚单,分别对东兴证券、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德证券、万和证券及相关从业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将2024年中介机构“严监管”态势充分演绎,甚至有券商因被罚登上热搜。


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梳理,今年1月份,证监系统及三大交易所合计对券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出26张罚单,涉及券商的投行、资管、经纪和研究等几大业务板块,其中,投行业务是重灾区。


在1月的券商罚单中,中信证券、中德证券、万和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方正证券、华林证券、海通证券、东兴证券、中信建投等11家券商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等措施,其中,头部机构可谓成“显眼包”,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和中金公司等三家券商更是在短短一个月内,两度收到来自监管的罚单。


同时,来自上述券商及招商证券、民生证券、粤开证券、国盛资管等机构的26位从业人员被采取监管谈话、通报批评甚至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银河证券外,中金公司和华林证券也因资管业务违规收到罚单。前者,因在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中,存在建立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不到位且管理不善,未能切实防范专项计划现金流被侵占、挪用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华林证券被罚的主要原因是其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个别资管产品投资最终投资者的关联债券,具有通道业务特征;非标投资存续期管理存在不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西藏证监会对其采取了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1月份,券商经纪业务和研究业务则分别涉及1家券商。其中,粤开证券汤世峰因在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投资者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的行为,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方正证券及刘章明因研究业务不规范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包括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个别证券分析师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个别员工在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情况下,未经审核公开发布研究观点,造成不良影响等。



投行业务成“重灾区”,海通证券两度因投行业务违规被罚


投行业务历来是监管关注重点,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9家证券公司、381名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5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对55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业机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


1月份,券商投行业务批量收罚单,主要涉及IPO保荐、可转债保荐等项目。


贝壳财经记者发现,“业绩变脸”是年内监管罚单落地的主要原因之一。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和万和证券三家券商及6名保代的主要违规问题是保荐的恒逸石化、永东股份和永吉股份可转债项目存在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在证监会的罚单中,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三家券商被罚的诱因则与泰禾集团信息披露和财务核算方面的违规行为有关。据了解,这三家券商作为泰禾集团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托管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进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年内,多家券商因投行IPO保荐业务违规被罚。


1月初,深交所发布多条罚单,中信建投及两位从业人员因保荐的芯天下首发上市存在多个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深交所发现,结合芯天下的上市问询情况,中信建投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深交所指出,中信建投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提交相关书面整改报告。


同期,招商证券两位保荐代表人陈志杰、石志华因在芯德科技首发上市保荐中存在多个违规行为被给予书面警示。包括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比例的确定依据核查不充分、对发行人股东出资情况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等。


民生证券两位保荐代表人张家文、何立衡则因在华智融首发上市中对其境外销售业务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其签署对赌协议情况核查不到位、对其员工及劳务派遣人数披露的准确性、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合规性未予充分关注等被给予书面警示。


国泰君安及两位保荐代表人李懿、蔡伟成因在保荐多利科技首发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现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充分、资金流水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安徽证监局对此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短1个月内,海通证券及其8位从业人员因投行业务违规两度收到罚单。1月18日,海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陈城、景炀因沃得农机首发上市中存在多个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书面警示;1月29日,海通证券及其5位从业人员因在保荐首发项目中存在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谈话或通报批评。


保持“零容忍”,中介机构看门人严监管一直在路上


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始终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并贯穿于资本市场监管的全链条各环节。


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也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的行政执法主基调,坚持“零容忍”,锚定“高质量”,从严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他明确指出,后续将对中介机构失职缺位等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严惩不贷,强化震慑助力打假防假。


李明也指出,近一段时期,证监稽查执法着重从三大方面扎实推进工作:第一,立足“打早打小”,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第二,保持严的基调,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第三,注重发挥执法合力,强化行刑立体追责惩治效果。其中,他强调,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警示资本市场“看门人”提高执业质量。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