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贵州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被判无期徒刑。经审理查明,高卫东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高卫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