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居民沈军(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与已经年近九旬的父母住在公租房内,承租人是自己的父亲。沈军想知道,未来,自己可否继续承租此套公租房?


解答:


对于沈军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颖秋律师表示,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一般是国家为住房困难家庭或国营单位为其职工等提供的保障性居住房屋。在北京有很多房管所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宿舍等都属于公租房。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承租人工作单位,承租人只享有承租权和居住使用权,不具有房屋所有权,因而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承租人的共居人可以变更承租人的方式继续享有居住使用权。


马颖秋律师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来讲,变更承租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当原承租人死亡时,申请人与原承租人为同一个户籍,申请人还得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之一。此外,有些地方还要求申请人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且没有其他住房,同时,其他家庭成员要达成一致意见等。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