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临近,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酒店、到景区游玩都需要身份证。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案例,这些案例围绕“身份证冒用”“身份证丢失”等主题,阐释身份证对公民的重要性。朝阳法院提示,假期出行除看好自己的行李外,也要时刻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丢失身份证不仅会导致出行不便、个人信息被泄露,也可能带来一系列风险。


被冒用身份办理贷款致个人征信受影响,法院:银行及贷款公司支付利息损失


一起案例中,2011年,张某的身份证被盗,次月就补办了新的身份证。2017年3月,张某因购房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审核后告知他个人征信报告中有不良信用记录,不符合贷款条件,张某这才发现自己被冒用身份信息开设了信用卡,并使用该卡向某贷款公司办理了消费信贷,因持卡人未如期还款,贷款公司填报了张某的不良信用记录。


查清该事实后,张某于2017年4月向派出所报警,但为了能顺利购房,张某不得不另行申请更高利息的贷款,产生了巨额利息损失。此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银行和贷款公司消除其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支付贷款利息差额损失,并补偿其他损失3万元。因贷款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删除了张某的不良征信记录,法院最终判令银行和贷款公司支付其利息损失及交通费3000元。


身份证丢失后被注册为空壳公司法人成为“老赖”,法院:公司支付补偿款


一起案例中,2011年12月,杨某在公交车上遗失身份证。2012年1月5日,某投资公司盗用杨某的身份信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杨某。随后该投资公司因与案外人的借款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导致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杨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18年,杨某在购买高铁票时得知自己被限制高消费,先后前往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报案、反馈,并找到该投资公司,与投资公司签署了《关于向杨某补偿5000元的协议书》。2021年,因投资公司未履行协议,杨某以姓名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令投资公司向杨某支付补偿款。


本案中,投资公司认可盗用杨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为法定代表人,但很多情况下,公民身份被盗用注册空壳公司后,往往很难找到该公司,公民要证明自己的工商登记材料等系伪造,往往需要申请笔迹鉴定,诉讼成本较高,且即使笔迹鉴定结果能证明材料并非公民本人书写,因存在将身份信息交给他人代办工商注册的可能,也不能直接证明其并未授权他人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被冒用身份办理多张银行卡后涉嫌洗钱,法院:判处冒用者有期徒刑


另一起案例中,程某身份证丢失过两次,后来接到公安电话称其名下的银行卡可能涉嫌洗钱,要求其配合调查。经公安机关调查、法院审理查明,程某等人的身份证均被杨某冒用并骗领信用卡,此后信用卡被邮寄给他人使用,银行反洗钱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冒用他人信息开设银行卡账户,部分账户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账户资金来源分散,涉及全国多个省份,有洗钱嫌疑,故向公安机关报案。


杨某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设银行卡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称将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赌博平台的转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最终,杨某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彭冲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