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2月6日,据“平果发布”官方公众号披露,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平果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加强财政契税补贴支持,凡在平果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限价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可享受财政发放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符合补贴范围的家庭首套房,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符合补贴范围的改善型第二套住房,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同时,购买新建非商品住房(含产权车位、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的购房人员均可享受按照购房所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措施还明确,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下同),最低首付比例从25%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5%调整为30%。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备案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0%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待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