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2月19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第三季度后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制发的检察意见大幅提升。该数据在短时间内发生显著变化,源于最高检党组的一项重大部署,即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

 

“双向衔接,包括正向衔接与反向衔接。”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正向衔接是指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主要目的是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反向衔接是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主要目的是避免“不刑不罚”。

 

针对实践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不刑不罚”问题,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调整优化内部分工,不起诉案件后的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消除追责盲区,打破“不刑不罚”怪圈。

 

去年,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指导、推进和规范各地检察机关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聚焦落实中的难点举办四级检察院专题培训,及时发布问题解答,在业务应用系统中新增反向衔接流程,印发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推广北京市检察机关“特定行业从业禁止处罚(处分)法律监督模型”,研究起草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第三季度后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大幅提升。

 

“我们加强与相关主管机关沟通协作,加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完善衔接程序,明确处罚标准,加强衔接机制考核,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张相军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党委领导下“府检联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数据互联、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无缝、有效”对接,推动形成更大的执法司法合力。

 

编辑 白爽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