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2月23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欢乐家发布公告称,由于土地厂房购置事宜尚未落实完成,且项目合作双方在具体运营模式及项目推进中存在一定分歧,公司终止与林海、中越泰公司在越南椰子加工项目的合作及在中国境内的椰子原料相关加工产品进出口贸易业务合作。椰子加工项目将继续由子公司越南欢乐家推进实施。


根据此前公告,欢乐家以自有资金出资,与林海、黄秀仪夫妇控制的山东越海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欢乐家进出口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完成设立,欢乐家持有51%股权。林海也是欢乐家产品原料生榨椰肉汁的生产商(供货商)之一中越泰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欢乐家在越南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越南欢乐家与中越泰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双方拟在越南合资设立公司,并待该合资公司设立后,由该合资公司与中越泰公司签署资产购买协议,购买中越泰公司设备等资产。


终止合作协议显示,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在中国境内的椰子原料相关加工产品进出口贸易业务合作,终止关于山东欢乐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清算注销该公司。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在越南椰子原料加工业务的合作,终止双方在越南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等。


欢乐家称,公司将继续坚持推进在越南的椰子加工项目,公司逐步布局大宗原料的产业链源头,有利于公司向产品原料端的延伸,加强公司核心产品的原料供应及在供应链方面的竞争力,为未来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目前越南欢乐家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土地厂房,并计划通过租赁或者购置的方式稳步推进该项目的实施与建设,公司的原料采购供应链不受本次终止合作事宜的影响。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