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光头杨老二”生前画面。图/新京报我们视频


2月22日,甘肃兰州榆中县城关镇网红“光头杨老二”(以下简称“杨老二”)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记者从榆中县官方渠道获悉,初步判断“杨老二”死因系酒后误吸呕吐物窒息。此前,“杨老二”在当地社火表演中饰演妖婆子一角出名。

一段视频显示,在社火表演现场,“杨老二”被多人围在中间,想要离开未果,一男子手拿酒瓶,将酒倒入杯中劝酒。经过一段时间表演,此时“杨老二”已开始大口喘气,等被围住的他将杯中酒喝完时,旁边还有围观民众发出“满上嘛”的声音。

该消息一经媒体发布便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单,并引发讨论:人们惋惜一条鲜活生命逝去的同时,也对那些在现场给“杨老二”灌酒的人表示愤慨。在不少人看来,本该是喜庆的社火表演,却酿成如今的惨剧,不仅撕裂了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也给灌酒恶习再次敲响了警钟。

“初步判断死因系酒后误吸呕吐物窒息。”显然,就目前的公开信息看,“杨老二”的死因或与被围观民众灌酒有着直接的关系。据“杨老二”亲属告知媒体,在“杨老二”出事那天,已经不是劝酒的程度,也不是演员自己喝,而是直接往其嘴里灌。这样的情节,加大了不少网友对劝酒民众的愤慨。

事实上,不论当时具体场景如何,视频片段中这种围观劝酒、灌酒的恶习都应被坚决摒弃,有关方面也不能任由这种恶俗风气再制造悲剧了。

这些年,关于喝酒致人死亡的事件并不少见,尤其是在逢年过节期间,这类极端案例频见报端。如据四川法治报报道,2023年1月,程某强回四川省资阳市过年,远在湖北的好友程某携家人同往。几人在餐宴上互相敬酒、劝酒至深夜,程某因醉酒留宿,第二天上午发现程某无生命迹象。经鉴定,程某为急性酒精中毒致意外死亡。

现实中,随着类似案例逐渐增多,让劝酒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成为了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上述程某死亡的案例中,经过法院调解,5名劝酒者就给了死者亲属相应的赔偿金。

而针对“杨老二”事件,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劝酒者不仅涉及民事责任,若强行灌酒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显然,如果官方最终认定“杨老二”的死亡与围观民众灌酒有关联,那灌酒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到此事去看,为了所谓的“热闹”和“面子”,围观民众就在活动现场对表演人员劝酒、灌酒,不仅漠视了“杨老二”的身体自主权和生命健康权,也是对相关节日风俗的一种异化。这种异化早已脱离了传统风俗的本来意义,在现代社会不该有丝毫的生存余地。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马小龙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