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网络时代,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轻则影响被害人名誉,重则使被害人“社会性死亡”,甚至轻生自杀。记者2月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符合规定的侮辱、诽谤犯罪,依法适用公诉程序。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侮辱、诽谤犯罪39人。


侮辱、诽谤犯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即“不告不理”。不过,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说,对符合规定的可以适用公诉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网络暴力犯罪也日益凸显,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按键伤人”行为,严重侵害他人人格权,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公诉程序,有力惩治网络侮辱、诽谤犯罪。“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信息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影响消除难,舆论风暴可能令被害人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有的造成‘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但被害人往往因举证难、维权难,难以通过自诉实现权利救济。”周惠永指出。

对此,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网络空间人格尊严刑事保护的更高需求,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依法适用公诉程序。2023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侮辱、诽谤犯罪39人,努力为被害人撑腰、坚决向网暴者亮剑。


周惠永介绍,近年来,最高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犯罪严把案件质量标准,督办指导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东莞“老夫少妻”案等若干影响重大的网络暴力案件。2022年以来,最高检专门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发布指导性案例,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主题发布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侮辱、诽谤罪的公诉条件和依法适用公诉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周惠永说。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