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朱玥怡)2月23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的复函》,同意《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

为充分开发利用好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优势,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意见》中“开展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对接、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组织编制了《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国家同意在蒙西电网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

“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将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绿电交易,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能够增加新能源企业发电收益,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能够提升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新能源消纳,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能够有效帮助蒙西地区企业获得绿证,有助于促进内蒙古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保障经济发展用能需求。


编辑 徐超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