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去年底以来,公众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士广泛讨论的案例库、裁判文书库、裁判文书网,有了确定的落地成效。

 

在2月27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杨万明表示。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图/最高人民法院


一份建设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引发讨论

 

2023年12月,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在网上流传。通知显示,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裁判文书库内网建设,且明确了应用范围,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内部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这份通知引发关注,有媒体印证了其真实性。随即,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是否因此受到影响的讨论增多,且声势不断加大。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对促进司法公开发挥了显著作用。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次日,最高法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明确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201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2016年8月,最高法修订了该司法解释,也加大了裁判文书的公开力度。

 

2020年9月,最高法发布,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

 

正是基于裁判文书网的上述显著特点,公众对于裁判文书库建成后,裁判文书网是否还能继续更新表达担忧。

 

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功能指引及有关数据。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高法回应:案例库、裁判文书库正在建设

 

2023年12月22日,最高法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的公告》,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解读,正式回应公众担忧。

 

在此次回应中,最高法将重点放在了案例库的建设上。同时,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提到,最高法还决定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在四级法院专网内汇聚各类裁判文书,用于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

 

有了裁判文书网,为何还要建设案例库?该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设立以来,随着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裁判文书网存在的不足屡屡被诟病。如,检索不便利、标准不统一、权威度不够。此外,我国上网文书有大量基层法院审理的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案件,不仅规则意义有限,还承载着各类事实性、身份性信息,为此常常有当事人,包括公司、企业提出投诉。

 

该负责人还指出,海量文书上网后,因为承载着大量国情社情信息,逐步成为各方关注的信息资源。有的商业公司将“爬取”的文书数据转化为法律检索、企业征信、人工智能“产品”营利,但未按安全、合规、可控要求管理,有些“黑灰产业”甚至据此从事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

 

为针对性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不便、检索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经研究,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与之前将裁判文书‘上传了事、简单累加’的公开方式相比,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法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二者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并不是要以库代网、此开彼关。”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也需要优化、机制还需要规范,相关工作将按照严格依法、稳慎适当、依法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

 

由此,关于“裁判文书网将停止更新”的讨论得以平息。

 

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

 

2月27日,最高法专门为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召开新闻发布会。

 

杨万明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被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核把关,编发对类案办理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逐步覆盖各类案由和罪名、各种疑难复杂法律的适用问题,能够给法官办案提供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

 

他指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人民法院案例库对社会开放。“此举有助于人民群众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更好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悉行为边界,同时强化自我保护;发生纠纷后,可以借助已经生效的类似权威案例了解裁判规则、预测诉讼结果,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起诉、上诉和申诉。”杨万明表示,借助权威案例,各类调解组织也可以更好地做当事人的引导、说服工作,尽可能促成调解。这样可以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据统计,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其中,刑事案例共1453件,占比39.15%;民事案例共1643件,占比44.27%;行政案例共405件,占比10.91%;国家赔偿案例共23件,占比0.62%;执行案例共187件,占比5.04%,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

 

在介绍收录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特别提到社会高度关注的“PUA第一案”,即牟某某虐待案。

 

喻海松指出,刑法未对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为有效保护被害人人身权利,确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现实情况,及时明晰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范围。牟某某虐待案明确,除了传统的、典型的家庭成员之外,与行为人具有共同生活事实,处于较为稳定的同居状态,形成事实上的家庭关系的人,也可以认定为刑法上的“家庭成员”。对稳定同居的人员实施虐待,包括精神虐待,情节恶劣的,可以虐待罪论处。

 

“目前的入库案例虽然实现了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但距离‘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杨万明指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的法律、司法解释不断推出,必将有很多新的法律问题需要明确适用规则,需要及时补充新案例,清理、替换过时案例。

 

因此,案例库的建设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

 

案例库建设的同时,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也将加强

 

案例库初步建成。去年12月,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裁判文书网也在不断完善。那么,二者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杨万明解释,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都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二者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法院裁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同时为社会各界更好学法用法提供服务。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过程中,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杨万明强调。

 

对此,最高法已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总之,人民法院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的努力方向不会变,深化优化司法公开的立场态度不会变。

 

对于案例库下一步的重点建设方向,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严格审查审核机制。地方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推送案例必须严把质量关,确保每件推送案例都经法官会议认真讨论,必要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时,建立涵括法院内外、理论实务各个领域的复核专家库,案例入库前必须提交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复核,切实把牢案例审核关。

 

案例库还将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加强重点领域案例编选,特别是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司法实践又亟需指导的领域,针对性增加案例规则供给,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小快灵”的优势。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将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做实公正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周加海说。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陈静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