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

 

医保骗保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近期,我们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医保骗保犯罪案件进行了司法大数据分析。”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计1213件,其中2021年审结306件,2022年审结407件,2023年审结500件,同比分别增长102.65%、33.01%、22.85%,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增幅较大。

 

医保骗保犯罪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贪污罪等多个常见罪名,其中诈骗罪占93.65%。医保骗保的犯罪主体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人员、参保人员及其近亲属、职业骗保团伙以及其他人员,部分案件还涉及药品生产企业。其中,参保人员涉案占比54.08%。

 

陈学勇介绍,实践中,医保骗保犯罪手段主要有伪造证明材料、虚开费用单据、虚构医药服务、分解项目、串换药品、冒名就医、购药及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转卖药品等,各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部分职业骗保人组织化、分工化程度越来越高,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

 

“有的医保骗保犯罪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造成巨额医保基金损失,严重损害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陈学勇指出。

 

《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医保骗保刑事案件、医疗保障基金的范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及其他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方式及相关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以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定罪处罚问题,确保准确认定犯罪。

 

《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等,明确从严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强化全链条惩治医保骗保相关犯罪,加大财产刑的力度,规范罚金刑适用,从严掌握缓刑适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

 

《指导意见》强化公安、检察、法院对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力,以及医保骗保犯罪涉案财物的调查取证、追赃挽损等内容。

 

最高法等部门将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陈学勇表示,《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政策指引。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加大惩处力度。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职业骗保人及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等,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办案效果。

 

人民法院将把追赃挽损贯穿办理案件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并对行为人实施医保骗保犯罪所得一切财物,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医保骗保问题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陈学勇介绍。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唐峥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