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3月4日,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就“进一步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提出建议。


据了解,自2018年我国第七次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有关措施正式实施以来实现了巨大成效。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改革,优化完善税制?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同时,多个文件提出,下一步应继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受访者供图。


个税税制落实和征管存在多个问题,建议深化个税税制改革


朱建弟指出,当前个人所得税税制落实和征管中存在多个问题,包括同性质收入不同所得项目造成税收负担差异;扣除项目标准尚未充分考虑地区间生活支出差异;税收征管仍有盲区和痛点。


对此,朱建弟建议深化个税税制改革。比如,所得项目由“小综合”有序迈向“大综合”。但结合实际国情和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切忌一蹴而就,根据财税(2000)91号文件关于经营所得收入总额的列举,可考虑首先将其中涉及的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主动性收入(由投资者提供劳务服务而取得的)并入综合所得范围进行合并征税,时机进一步成熟后,再考虑将经营所得中的其他收入内容并入综合所得范围进行合并征税。此外,其他各分类所得项目如财产转让、财产租赁、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由于其不同的所得性质及规则属性,应在上述改革后逐步考虑进一步纳入“大综合”范围。


他还建议,扣除项目标准由“一刀切”逐步迈向“自定义”。专项附加扣除应充分考虑到地区间生活支出的差异、随通货膨胀而不断上升的物价指数的因素。同时,税收监管优化由“单点制”全力迈向“统筹制”。


朱建弟举例称,近年来国家始终高度关注金融投资、创投行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投资额抵扣、单一投资基金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税收政策享受情况并不如预期。未来的深化改革,建议要进一步深入基层,扩大调研,了解实情,从行业的实际痛点、难点、堵点入手,结合个独合伙企业税制的优化,统筹考虑税制和行业健康发展的需求,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个独合伙企业税收制度。例如,建议对创投行业、信托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瓶颈进行综合研判,在时机成熟时出台有效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监管机制;建议及时对财税(2000)91号文件进行修订,优化合伙企业的各项监管制度,而不是简单地以审计、外部监督作为税收监管手段的补充。堵住监管漏洞,优化征收效能,进一步构建和谐有序,长效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建议优化收入分配机制,逐步规范双高人群税收管理


在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方面,朱建弟建议,动态调整基本减除费用。个人所得税承担着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责任,在当前消费力不足,内部需求疲弱的外部环境下,提高基本减除费用,进一步释放税收红利,减少中等收入人群的实际税负,有利于释放经济消费需求,增强民众信心和良好预期。因此,可考虑在每一固定期间后,对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结合物价指数、通货膨胀指数、地区性差异等综合考虑,如目前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已实施第五年,可考虑在下一阶段提高至8000-10000元,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有效增加人民群众可支配收入。


同时,逐步规范双高人群税收管理。例如对创投行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规范过程中,建议要进一步深入加强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结合各主体的不同情形和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和管理,避免同时对一批企业或自然人实施一刀切的调整,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编辑 徐超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