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去年我们有效应对海河等流域特大洪涝灾害。做好洪涝干旱等防范应对,则是今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


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程晓陶看来,防范应对洪涝灾害必须将“从减少损失向减轻风险转变”落到实处。“风险防范的观念和意识要加强,防范应对的关口要前移。”


以去年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为例,程晓陶指出,一方面大量防洪工程发挥了显著作用,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洪涝灾害的威胁对象、损失构成与风险特征均出现结构性变化。“早期的洪灾损失主要是农林牧渔业,但去年灾害损失中相当一部分是基础设施。”


灾害损失的结构性变化,是近年来我国洪涝灾害影响的一大变化。


“就山区而言,不少地方政府提出发展旅游经济、特色农业经济,引导大批企业到山区投资,要想投资发展,道路、供电、供水、污水处理、通信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要跟上。”程晓陶认为,适当地发展没有问题,重点在于规划时的风险评估和提示。


随着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加,程晓陶指出,如何更好认识变化环境下投资风险的增长,不同地区发展模式怎么更具韧性,从而能够提前规避风险,防范与化解风险,增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建立新的机制、提出新的措施。


程晓陶举例称,假如某地山区想要引入投资项目,从减轻风险的角度来看,在项目审批时就应该多部门联合提供洪涝灾害风险等级评估,“而不是仅着眼于土地、环评等常规审批,否则,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对于企业的影响是致命性的。”


此外,程晓陶认为,平原地区的蓄滞洪区风险管理也一直存在缺失。如今,不少蓄滞洪区土地利用与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很大改变,使得分洪运用后的损失变得难以承受。与南方相比,北方洪涝灾害发生频次较低,蓄滞洪区的风险管理相对滞后,很多蓄滞洪区没有标牌、缺乏管理,老百姓甚至都不知道生活在蓄滞洪区中。


“防洪法其实有明确规定,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要改变方式,必须经过洪水影响评价。但是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有效的落实。”程晓陶指出。


对于如何做到从减少损失到减轻风险的转变,程晓陶认为,首先要从立法上确立风险管理的理念。“如果不把风险理念引入到法律中,我们日常谈得再多,都没有约束力。”此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也至关重要,“这是部门协同防范、有效应对极端洪涝灾害的基础。”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