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3月8日全国两会进行中,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金融学院院长、农工党河北省委副主委杨伟坤提出了关于完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金融学院院长、农工党河北省委副主委杨伟坤。


杨伟坤建议:一是持续深化流转税改革。在增值税立法过程中,有必要引入并清晰界定企业抵扣权。强调增值税抵扣权,遵从抵扣实质主义而非发票的形式主义,是回归增值税的一般税收属性,尊重科技型企业经营自由,尤其考虑废除“以票控税”,加快推进“以数治税”,试行据实扣税,保护纳税人利益。


此外,考虑继续降低13%这一档税率,分阶段直至降低至9%,进而与9%这一档税率实现合并,或者保持13%这一档税率不变,继续降低9%增值税税率,分阶段直至降低为6%。在不影响财政规模收入的前提下,进一步减轻以企业增加值为税基的各层级增值税税负。


另外,适当放宽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适当扩大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建议将纳税人信用等级A级或B级调整为A级、B级或M级,从而将新办科技型企业纳税人涵盖在留抵退税优惠政策范围之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资金借贷构成企业生产经营的必须环节,而贷款利息支出亦构成科创企业费用。因此,有必要将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一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打通贷款利息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现代金融与科技型企业的有机融合。


进一步放宽现阶段设备进口免税、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研发投入成本,促进基础设备更新换代、技术提高,增强科技型企业内生动力,这样才能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  


二是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明确企业研发活动界定范围。建立统一的可加计扣除项目规范标准,明确研发活动各时间节点涉税要求。建立分企业规模、分行业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信息数据库,用可操作的硬性指标,做好研发项目认定工作。


优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口径建议。第一,统一研发费用归集标准。整合高新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两个口径的归集标准。第二,改进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里共性部分统一归集核算,交叉费用单独归集核算。第三,完善优惠事项管理。适当增加政策灵活性,增加企业申报选择。


增强政策普惠性。放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行业限制,将加计扣除行业范围从“负面清单”变为“正向激励”,尤其是将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行业产业,从“负面清单”中剔除,以激励相关产业及细分行业的创新性投入。


三是突出税收公平原则。实施轻税制度。适度降低科技型企业所适用的各主体税种税率,减轻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成本。简化税制,优化社保费优惠政策,防止各地方“过头税”征收,避免相关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导致企业增加“无用”成本,切实解决困扰企业现实经营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编辑 陈莉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