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新京报记者3月12日从天眼查获悉,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盛近日被限制高消费。


相关仲裁案件信息显示,3月1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向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限制消费令,立案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限制高消费的原因是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相关被执行案件申请人为周某某、裴某某等,被执行人为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标的为818106元。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