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3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获悉一起非法出售发票案件。2019年至2023年间,房山某餐厅工作人员李某、董某、丁某、徐某4人在樊某没有实际消费的情况下,以从中获得7%-10%的好处费为前提,向樊某出售餐厅发票,4人分别获利5万余元、16万余元、7万余元、11万余元。

2023年11月,李某、董某、丁某、徐某因非法出售发票罪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近日,根据法院判决,涉案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警方表示,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知道买卖假发票犯法,但非法出售真实普通发票的行为,同样是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犯罪行为。

警方提示,涉税犯罪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常见高发犯罪,企业经营者要不断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规范发票的开具流程,依法依规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企业工作人员要学法懂法、爱岗敬业,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避免为了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消费者到商户消费后应主动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或收据,商家拒不开票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