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披露了“达人”探店存在的问题。


案情显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MCN机构(专业培育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或机构)旗下的“达人”,系某短视频平台上“视频带货榜”排名前列的用户,其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发布视频,分享评价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并在视频下方附加了相关购物链接,但未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字样。有消费者评价,其购买后发现所涉店铺存在食品质量不达标、实际价格与推广视频宣传的价格不符等问题。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该案线索后,于2023年9月8日立案,随即对北京市范围内各大短视频平台“探店达人”发布的探店视频展开筛查,同时走访涉案MCN机构,调查其运行模式、审核机制、广告承接及发布流程等。


经查,该类视频系MCN机构接受相关店铺委托后拍摄,但旗下“达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社交平台进行店铺分享,意图通过优质评价,诱导消费者出于对“达人”的信任前去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2023年9月21日,北京铁检院向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涉案广告发布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达人探店”等行为,加强“广告”标识适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调查涉案MCN机构旗下8名“达人”发布互联网广告方面的相关违法情况,集中约谈涉案MCN机构及旗下“达人”,并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案MCN机构全面整改,加强“达人”管理和广告审核。在全区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354件,罚没款项132.73万元。


为深化诉源治理,北京铁检院在推动公益诉讼个案办理的同时,推动行政机关对辖区内MCN机构“探店达人”所推广的餐饮店铺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常态检查;督促短视频平台加强引导MCN机构和“网红达人”合法合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完善规则建设。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