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洋)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重庆发布”获悉,3月1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2023年度“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通报了一起教培机构“跑路”的维权案例,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支持105名未成年人消费者集体诉讼维权。


2023年5月22日,重庆艺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停营业,且因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重庆市消委会陆续接到投诉,105名未成年人消费者在接受艺如公司提供的形体礼仪、播音主持、舞蹈等培训过程中,遭遇该教培机构“跑路”且拒绝退还剩余课时费,涉案金额高达211.65万元。

在接到投诉后,重庆市消委会立即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协助锁定关键证据,决定以“示范判例+集体调解”的方式化解这起预付式消费群体性纠纷案件,支持消费者将艺如公司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沙坪坝区法院),经商议后决定选择由消费者张某某率先提交起诉状。

经法院调查,2022年1月16日,张某某与艺如公司签订了《艺鑫艺术合同书》,约定艺如公司为张某某提供80课时形体礼仪培训、160课时播音主持培训、80课时舞蹈培训,培训费38800元。截至2023年5月22日艺如公司暂停营业,张某某剩余170课时,剩余培训费20612元未授课使用。

在沙坪坝区法院的主持和重庆市消委会的支持下,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订的《艺鑫艺术合同书》解除;艺如公司分期向张某某退还培训费20612元。目前,艺如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如期向张某某退还了第一期、第二期费用。

重庆市消委会表示,下一步将依据上述调解协议,敦促艺如公司积极与其余准备起诉的104名消费者协商,将剩余的课时费退还给消费者。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