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3月18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实发展”)发布公告,披露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4]4号)的相关情况。


公告显示,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订立重要合同以及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多项违法事实。具体来看,上实发展在2021年12月15日已知悉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账款存在风险而发生亏损,但延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进行披露。上实发展在2020年9月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的土地收储框架协议,涉及金额达9.3亿元,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更为严重的是,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通过虚构合同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拟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850万元的罚款。其中,因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实发展分别被处以250万元和600万元的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面临警告和罚款的处罚。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编辑 武新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