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等部署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和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


 

2024年,预期培育300家左右国家级生态农场,带动各地培育3000家以上地方生态农场,同时,开展首批国家级生态农场培育效果评估。总结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加强生态农场跟踪监测,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支撑农业绿色转型和生态低碳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推动优质主体成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中的牢固节点。

 

申报主体通过线上系统填写2023年度农场生产经营信息,并上传相关辅证材料(网址:http://eco-farm.com.cn/apply)。请参见附件2、3准备填报资料。单位推荐的,由省级推荐单位在附件2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专家推荐的,由专家审核材料完整性,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2024年5月24日前,省级推荐单位将推荐主体相关材料统一在线审核报送。省级推荐单位及推荐专家须将已盖章或已签名的附件2申报表1份寄送至环保协会秘书处。

 

生态总站会同环保协会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报部科学技术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申报主体国家级生态农场称号,称号有效期3年。有效期末组织培育效果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撤销称号。

 

编辑 张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