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广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期为2023-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批,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向各地市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政法委,作为对各地市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列入省平安广东考评重要内容。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

 

编辑 张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