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生态密云”微信公众号消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密云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不断夯实环境资源领域法治根基,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环境保护禁止令等制度,用制度创新描绘生态美景,实现法治、生态、人文的共荣共促。

 

密云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展日前亮相,以展板图文的形式,生动展示了近年来密云区推进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发生在2022年4月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成为北京市首例判处惩罚性赔偿并责令公开道歉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孟娜介绍,此次案件不仅判处了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要求他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在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金之外,还适用惩罚性赔偿,要求被告人承担了两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密云区人民法院从环境利益角度出发,在太师屯镇龙泉湖畔集体林场建立了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直接用于补植复绿。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孟娜告诉记者:“我们最终将被告人履行的5400元的赔偿金直接适用于补植复绿,被告人在我们组织下种了100棵云杉和松柏,起到了教育的作用。”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密云区人民法院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前到事中甚至是事前阶段,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禁止令预防性司法机制,并于2022年4月,签发了北京市首份环境侵权案件禁止令,该份禁止令被《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收录,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参考。2023年8月14日,溪翁庄人民法庭挂牌“环境资源法庭”,标志着密云区环境资源审判和法治保水工作开启了新篇章。

 

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孟娜介绍:“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签发的第一份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对象是一家玻璃厂,它在没有经过环评的情况下制造玻璃制品,向大气当中排放污染物,我们第一时间到现场开展了综合执法,要求厂商立即停止生产,有效的制止了这种污染大气的行为。”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密云区作为北京的生态涵养区、首都最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始终将保水保生态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法治保水保生态的小切口,折射出绿色发展的大命题。如今,在这片被法治力量守护的土地上,一幅生机勃勃、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正徐徐展开,这里的绿水青山诉说着生态法治保护的成功,见证着密云区在生态文明进程中的责任与担当。

 

编辑 唐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