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3月22日,帝欧家居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但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监管函显示,公司迟至2024年3月21日才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帝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