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1日,卡拉苏海关在入境司乘人员行李中,截获“异宠”猫头鹰1只,经形态鉴定为纵纹角鸮,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目前已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做后续处置工作。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编辑 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