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于桂桂)3月25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步高”)发布“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其中提到,受理重整后,湘潭中院及管理人(步步高股份清算组)向145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件,截至2024年3月22日,相关法院已删除涉及步步高股份的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解除对129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公告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受理重整后,湘潭中院及管理人(步步高股份清算组)向145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件,函请相关法院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及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2024年3月22日,相关法院已删除涉及步步高股份的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解除对129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此外,管理人向40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件,与相关法院协商解除对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措施。


步步高股份在风险提示中提到,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编辑 王琳

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