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辽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忠伟受贿案在哈尔滨市中院一审开庭,付忠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付忠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0万余元。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