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文物局获悉,3月31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西南片区轮训)在成都开班,来自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的普查机构骨干等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西南片区轮训)开班仪式。 图源:四川省文物局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本次培训由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四川省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承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现场授课,详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形势、总体方案和工作要求,带领参训学员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大意义。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国共登记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至2026年6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在本次培训现场,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邓超介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基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从快速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的时代特点,基于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将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涵盖了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类别。


据悉,作为文物大省的四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已经启动,成立了由四川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省级领导小组,督促各市县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此外,四川通江县古墓葬、安岳县石窟寺及石刻国家级普查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第二阶段实地调查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工作基础。未来,四川将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决策部署完成文物普查各项任务。


编辑 彭冲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