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郭懿萌)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3月29日,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南沙滩五建小区内发生火灾烧毁两车,起因为一名男子随手丢弃未熄灭的烟头所致。事后,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3月29日14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南沙滩五建小区内发生火灾,经现场核实为该小区17号楼二单元门口处的可燃物起火,并将旁边停放的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轿车烧损。


被烧毁的车辆。图源: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公安分局奥运村派出所调查人员经走访调查,并调取现场监控发现,当日13时28分,杨某某在经过该小区17号楼二单元门口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可燃物旁引发火灾。


经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派出所调查人员询问,杨某某对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