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深入交流会商。

 

首次交流会商会,两部门“一把手”均出席会议,并见证双方签署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会议纪要。

  

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会议纪要。最高检供图

 

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金融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要加强监管协同

 

去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足见中央对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这次会议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同时指出,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在今年1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指出,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关键在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金融监管是系统工程,金融管理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都有相应职责,要加强监管协同,健全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此次最高检、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正是金融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加强监管协同的具体体现。

 

在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上,最高检、金融监管总局指出,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肩负的共同政治责任。

 

建立新型、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工作交流会商会上,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强调。

 

他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以检察履职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必须担起的重要责任。检察机关将携手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对此,应勇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如,最高检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银行业、保险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研究制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通报具体规范,探索与有关部门共建数字化行刑衔接平台,建立新型、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等,推动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

 

从预防、打击金融犯罪到专业化建设方面都将加强协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建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5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牌。

 

去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在4月2日的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指出,组建金融监管总局,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战略目标,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金融支持作出的重大决策。成立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有力推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不断增强金融监管有效性,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增设了稽查局、稽查总队,目的就是要强化执法力量,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果断出手、严查重罚。

 

李云泽透露,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围绕加强常态化联络协调、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深化预防金融犯罪合作机制建设、加大专业化建设协作力度等方面,加强与最高检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金融犯罪,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付万军,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分别通报了金融领域执法协作工作情况和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两部门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联络协调、案件办理、预防犯罪、专业建设等方面达成许多共识,形成并会签了务实可行的会议纪要。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张牵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