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滨海新区的李翔(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家所在的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雨水无法及时排泄,水流入其家中,造成橱柜、墙面等处过水。李翔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解答:


对此,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刘玉庚律师介绍,如果顶层房屋外面露台的所有权人不属于个别业主所有,业主对该露台就没有法定的维护、清扫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有管理、维护的义务。所以,物业服务公司应当熟知在下雨等情况出现时,有可能造成露台积水而发生泄漏的风险。


由此来看,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及时尽到对露台的管理职责,理应对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过投保,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