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湖北、广东等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陆续授牌启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从2015年7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批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国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联系点发挥“民意直通车”的功能,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具体体现到法律中。

 

制度从无到有已历近十年,联系点设置“有讲究”

 

4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启动仪式在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镇平向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授牌。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期陆续挂牌启动的第三个联系点。上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武汉江欣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也分别挂牌启动。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国家立法“直通车”,为表达基层群众立法诉求、汇聚民意民智提供有效渠道、平台和载体。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最早是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来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中对创建基层立法联系点作出安排。同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临洮县、江西景德镇市、湖北襄阳市等4个地方和单位,设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实际上也考虑了地方单位的特色。比如,在上海虹桥街道设点,主要考虑上海是国际大都市,外商投资企业云集;在广东江门市江海区设点,主要考虑毗邻粤港澳大湾区且为中国著名侨乡;在贵州毕节、甘肃临洮等设点,主要是考虑了乡村振兴工作的特殊区情。

 

近期新启动的几个立法联系点,也有其特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广州市首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深圳福田和珠海香洲设立办公室,以“一点两办”的合作模式,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工作。

 

“南沙区作为广东省唯一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具有较好的运行机制和立法联系网络,对接港澳‘先行先试’成果丰硕,国际化人才和高端智库众多,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高质量的立法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镇平在授牌仪式上说。

 

带动省、市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超6500个

 

在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的第一年,这一制度对立法工作就开始发挥作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各种方式为多部法律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各联系点已逐渐成为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直通车”和全国人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最前线”。

 

比如首批设立的上海虹桥街道,从2015年到2016年,就完成反家庭暴力法、慈善法等8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20多条。其中多条修改意见,如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扩大到基层组织”“关注对老年人群体相应权益保护”等建议都被采纳。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前往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他充分肯定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希望你们再接再厉,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继续作贡献。”

 

在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运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本着逐步扩大数量、适当增加类型、注重体现特色、尊重地方意向的原则,经研究并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同意,2020年7月,增设江苏省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等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设中国政法大学为立法联系点。2021年7月,增设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等12个地方和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2022年下半年,第四批基层立法联系点经确定,陆续启动相关工作。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等10个地方和单位被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已超40个,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6500多个,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

 

以上海为例,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批复虹桥街道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首批10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运行。到2019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市一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覆盖到全市16个区。

 

残疾人、老年人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向全国人大提建议

 

国家立法“直通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之初就被明确赋予的功能定位。

 

既然是“直通车”,就需要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立法工作中,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找准突出矛盾问题,将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具体体现到法律中。

 

近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故事,不断为人知晓。

 

“希望能优化农村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2022年底,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上报了这样一条立法建议,它的提出者是吴腾信,一位50岁的残障人士。

 

2022年11月29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调研组走进威东村,搬着板凳来到残疾人、老年人等无障碍设施需求群体的身边,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征集民意。在“板凳会”上,吴腾信提出,希望能优化农村无障碍设施,方便像他一样的残疾人出行。此后,该建议一路直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吴腾信的故事也为大家所知。

 

去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委托赴广东调研的时任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专门来到江海区礼乐街道“爱心小卖部”看望吴腾信,并签名赠送了法工委编著的《经国之本: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百年探索》,表达对他积极参与法律草案意见征询活动的充分肯定和诚挚问候。

 

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工作中也总结经验,形成成熟的工作机制。

 

比如,最近挂牌启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武汉市江欣苑社区,已在2021年先后被确定为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据湖北省人大代表、江欣苑社区党委书记胡明荣介绍,社区大力发动下沉党员、志愿者、楼栋长等人积极担任立法信息员。

 

目前,社区已建成一个高标准联系点工作室,建立一支2600余人涵盖广泛的信息员队伍,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开展一系列立法联系活动。至今,江欣苑社区居民已提出立法建议900余条,其中180多条被相关立法单位采纳。

 

委托开展问卷调研,多种方式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

 

近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中,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和委托调研,使民意搭上这辆“直通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镇平介绍,在长江保护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位于长江流域的湖北襄阳、江西景德镇、江苏昆山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课题调研,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有关学校发函征求意见,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还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形成了紧贴实际、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为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孙镇平说。

 

在黄河保护法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甘肃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视频云对话”,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在黄河支流洮河上中下游不同区域分设了三个视频连线点,让法工委同志第一时间听到居住在洮河附近居民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

 

在噪声污染防治法立法过程中,法工委首次委托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城乡居民噪声污染防治问卷调研,共收回调研问卷477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积极回应、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在噪声污染防治法中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了更好在立法中搜集反映民意,又设立“信息采集点”。如作为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广西柳州市三江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了包括冠洞村在内的13个单位为立法信息采集点。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直报机制,可达全国人大常委会。

 

孙镇平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上首次提出并阐述“全过程民主”,生动诠释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践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深刻揭示了我国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科学总结了新时代人民民主的发展新阶段和历史新高度,同时对继续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提出了新要求新希望。

 

新京报首席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