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轮椅推着患有脑瘫的儿子在楼下散步。图/新华社


如今,养老行业高速发展,要找一家合适的养老机构养老,并不是特别困难。但对于那些“老养残”家庭——“日渐老去的家长,和正值壮年却离不开照料的特殊孩子”来说,要找一家养老机构或照护机构却很难。近日,媒体调查发现,这样的“老养残”群体仅在上海就有十余万,他们普遍面临着“公立养老院不收、私立又太贵”的困境。


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养残”群体作为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他们的需求也进一步凸显出来。相对一般情况,这个群体因为同时叠加了养老和残疾人照护需求,他们所需要的服务也更为复杂、更加多元,超出了传统养老和残疾人服务的供给范畴,需要在制度上给予精准响应。


就当前来看,最基本的一点是,这个特殊群体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各地各部门有必要利用大数据先摸清底数。


要知道,“老养残”家庭在过去并未专门作为一个群体被统计,同时他们的具体情况又往往有很大差异,唯有查明具体情况,才能确保新增服务资源供给的精准化和人性化。因此,第一步,还是要在摸清需求底数的基础上,将其正式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的考量之中去。


同时,这里面还有诸多的细节需要加以重视。比如,不同的“老养残”家庭,有的可能适合社区养老,有的适合进入养老院,有的面临“老”和“残”需要分离照护的情况,有的残疾人子女还可能需要接受专业治疗。甚至,在老年人离世后,残疾子女如何被妥善照护,也同样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这些复杂情况,决定了相应的服务体系建设必须要对需求有全面的洞察。


在具体应对上,有两个关键。一是,打通养老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壁垒,通过跨部门的管理协同、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实现对“老养残”群体的精准照护。


如有人大代表就表示,“以老养残”家庭养老上面临着多头管理、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可针对重度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的老残家庭,建立专门的“老残家庭集中共养住区”。要实现这一点,就离不开跨部门的联合保障机制作为支撑。


二是,考虑到“老养残”家庭需求的高度多元化,除了公共服务机构要增加兜底性福利保障,也应该重视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为“老养残”家庭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


一个必须正视的现实是,“老养残”家庭所面临的困难往往并不仅仅是养老,而更是一种系统性的社会支持的缺乏。


如有报告显示,超过四成的家长没有为子女或自身的养老进行一定的规划和准备,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


这种情况下,他们对财产如何合理规划、意定监护怎么做,其实都有非常迫切的帮扶需求。而要满足这些系统性需求,注定离不开政府与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


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开始着手为“老养残”家庭建立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如去年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就明确,未来五年,北京市将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老残双养”寄宿托养试点项目。


此外,也有一些市场化机构开展了探索。如北京已有“特需儿童康复—大龄特需青年职业培训转衔与辅助就业—家庭养老”全生命周期的照护机构。


当然,着眼现实需求,相关试点行动还需要加快,针对社会力量的自发探索,也可在政策上给予更明确的激励。


总之,“老养残”家庭是特殊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养老困境和需求,应该被社会镜头所看见。从现实出发,积极统筹社会合力满足他们的现实之需、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宜早不宜迟。这是体现民生保障温度和养老服务厚度的应有之义。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