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4月10日消息,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熊雪(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熊雪,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5月11日消息,熊雪被查;2023年11月13日消息,熊雪被开除党籍。


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熊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他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南岸区体委主任,南岸区委办公室主任,南岸区副区长,江津市市长,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等职。


2013年,熊雪任永川区委书记;2016年任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8年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他任重庆市副市长,后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3年1月,重庆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后,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职务,只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3年1月,重庆选举产生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名,其中有熊雪,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最终的有效名单,熊雪不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