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陶野)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于4月12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自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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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是为了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而制定的一套规则。该《指引》的发布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指引》正式发布稿共6章63条。规则实施方面,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框架方面,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指引》的发布不仅提升了报告的规范性和质量,还释放了政策信号,鼓励更多上市公司自愿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这将促进中国ESG市场的发展,帮助上市公司更全面地展示自身价值。同时,上市公司需要认识到,可持续发展报告是大势所趋,应尽早实践并适应新的披露要求。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