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4月15日,据“郑州市房协”微信公众号披露,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公告(简称“公告”)发布,其中提到,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将启动二手住房收购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4年4月20日至6月30日,试点阶段限额50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则报名提前结束。


根据公告,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安居公司”)为上述二手房收购主体,换房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价款不低于二手住房收购总价款,试点阶段,二手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


公告明确,试点阶段收购的二手住房性质须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15年;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且位于三环以内;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