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16日,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号),提出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

“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通知》提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第三方评估管理,动态管理绿色矿山名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编辑 朱玥怡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