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随着诊疗技术水平的不断上升,肿瘤患者的生存期不断延长,肿瘤治疗的手术、放疗、化疗等一系列手段可能对患者的生殖功能造成影响。如何在治疗肿瘤的同时,保存生育能力,提升生活质量,是肿瘤和生殖领域专家共同面临的新的课题和挑战。


在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期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骨肿瘤科、乳腺外科等多科医生组团呼吁,生育力保护应视为肿瘤治疗的一部分,应向肿瘤患者提供合适的生育力保存咨询,并针对不同肿瘤采用适宜的保育方式。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田莉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发女性肿瘤患者约为180万人,44周岁以下的育龄期和前期女性约26万人,3/4年轻患者可被治愈并长期生存,手术、化疗、放疗将对卵巢功能造成不可逆性损伤,许多人会发生不孕。生殖医学的发展,使肿瘤治疗后的生育成为可能,对患者今后回归社会和家庭意义重大。


“从肿瘤确诊到进入治疗的时间往往非常短,而肿瘤患者由于缺乏信息渠道,错过生育力保存的最佳时机。因此,肿瘤患者生育力保存是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田莉指出,国内外生育力保存指南提出,应向肿瘤患者提供合适的生育力保存咨询。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很多患者对于生育力保存的技术并不了解,未接受咨询的患者在肿瘤治疗后,为生育力的永久丧失而痛苦。


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为肿瘤患者进行生育力保存?田莉表示,年龄≤40岁,生存可能性大,健康状况可以耐受后续妊娠的患者。如果其抗肿瘤治疗导致生育力丧失的风险≥20%,且保护生育力的治疗对患者健康带来的风险低,可以进行生育力保存,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宁可不保存生育力。


“在保护肿瘤患者的生殖功能过程中,生育力保留、保护和保存相辅相成。”田莉介绍,生育力保留,是在肿瘤治疗中采取保守性手术(单侧附件切除、双侧卵巢肿物剥除术);保守性药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大剂量孕激素治疗);在体内原位保留生殖器官,尽量减少对卵巢的损伤。生育力保护是指在化疗前做特殊处理,减少化疗对卵巢功能的损伤。生育力保存则是通过生殖技术获取胚胎、成熟卵母细胞,或妇科手术获得卵巢组织,将其体外冷冻保存,待有生育要求时回移体内,完成生育,可以选择多种方法相互结合。不过,卵巢组织冷冻保存不推荐用于卵巢低储备或年龄>36岁患者。


“保育治疗均有严格适应症,肿瘤不同,治疗方案各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妇产科专家王建六举例,子宫内膜癌,主要是药物保育,采取以孕激素为主的药物方案;宫颈癌以手术保育为主,不同期的患者采取不同的保育手术,重点是手术优化和保障功能;卵巢癌则是手术保留卵巢器官,化疗期间预防对生殖功能损伤。


“肿瘤患者的生殖功能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需综合评估兼顾,在保证肿瘤治疗安全性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护、保存甚至重塑生殖功能。”王建六表示,全球发病前10位的肿瘤,与女性生命密切相关的有5个,分别为乳腺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和血液病。如何在治疗肿瘤的同时保存生育能力,每个国家会有一些专家共识或指南等,却没有国际统一标准。在治疗女性肿瘤尤其是生殖器官肿瘤的同时,如何保障生存质量和生育需求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和挑战,需要多科协作。


“目前需要进一步加强临床研究,明确界定各种肿瘤患者生育保存的适应症及最佳临床策略。”田莉强调,应加强医疗同行认知,在最佳时机转诊生殖中心咨询,促进多学科协作。同时提高社会、肿瘤医生、患者及家属对生育力保存意义、时机的认知。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