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在山东济南中院开庭审理,刘连舸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3年,刘连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21亿余元。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