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16.8万人,起诉34.7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1%、8.9%。

 

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对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批捕4.1万人、不起诉970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13.1%;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撤)案监督3.2万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撤)案2.7万件;纠正漏捕2800余人、纠正漏诉1.3万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8万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00余件,法院采纳率达75.7%。

 

今年一季度,民事检察部门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万件,同比上升7.1%,监督及时性与实效性有效提升。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层次不断深化,监督实质性更强,提出检察建议6600余件。围绕当前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8200余件。

 

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万件,提出监督意见6600余件,提出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改变占比分别为74.1%、92.1%;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700余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78.2%。稳妥有序推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00余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9万件,有效避免“不刑不罚”。

 

编辑 陈静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