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潘亦纯)4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外发布,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根据《细则》,自印发之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操作层面看,《细则》称,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此外,《细则》还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针对上述政策,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补贴政策将有效拉动我国的汽车消费。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中产人数增加,换购车的需求量较大。同时,中国的换车周期普遍长于欧美国家,因此,中国目前的汽车保有量更高,换购需求也非常可观。“目前,中国汽车市场中,换购的量比新购车量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以旧换新政策作用显著。”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