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4月30日,“天津发布”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天津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天津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此外,《通知》规定,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