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时间本周三进行的投票中,美国众议院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修订版《生物安全法》,该法案将限制与华大集团、药明康德及其他部分中国生物技术公司的业务往来。在获得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之前,该法案必须获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通过。5月16日,药明康德表示,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


众议院投票获通过


路透社5月15日报道,当地时间本周三,美国众议院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修订版《生物安全法》,该法案将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与华大集团、药明康德及其他部分中国生物技术公司的业务往来。在众议院的投票中,该法案以压倒性的多数票获通过。


不过,在获得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之前,该法案必须获众议院和参议院全体通过。


该法案将迫使美国制药和医疗保健企业减少对中国研究和制造的依赖。《生物安全法》将禁止联邦机构与被列入“关注名单”的生物技术公司签订合同,并禁止与使用这些公司设备或服务的企业签订合同。


事情可以追溯到今年1月,《生物安全法案》草案有关消息开始发酵。今年3月6日,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投票通过向参议院报告一项修订后的法案草案S.3558(亦被称为《生物安全法案》草案)。该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即豁免在拟议立法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美国政府机构指定和审查“值得关注的公司”的有关程序。


5月16日,药明康德发布公告,公司注意到美国众议院委员会投票通过的立法草案,仍将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我们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


药明康德表示,在未来数月中,该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草案以及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另一家企业华大集团5月16日发布声明,由于华大在美国不接触个人数据,不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胁,因此,该草案对华大在美国市场的限制,将无益于美国国家安全,实际上只会加剧并扩大美国本土公司在基因测序领域的垄断态势。声明还提及,公开资料显示,美国一家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司,对该草案进行了大力游说。该公司曾被美国政府部门指责为“非法垄断”公司。对于这种滥用立法程序扼杀竞争、助长垄断、阻碍美国甚至全球生命科学行业发展的行为,华大表示遗憾和惊讶。


5月16日收盘,药明康德上涨0.80%,收于45.58元/股,华大基因与前一个交易日持平,收于40.93元/股。


修订版草案或设八年缓冲期


据外媒报道,最初的法案只有四个“目标”,即世界最大的合同研究服务提供商之一——药明康德,以及其他三家与中国相关的基因测序公司。但法案还希望将药明康德的姊妹公司——药明生物等企业纳入其中,立法者们一致认为药明康德与药明生物是有关联的。不仅如此,该法案可能会扩大至其他中国企业,包括总部位于北京的康龙化成和位于南京的合成DNA公司金斯瑞,前者是仅次于药明康德的第二大CRO公司。


就在众议院投票前不久,法案出现了一些变化。


行业媒体Fierce Pharma上周报道,在一项行业调查表明,终止与中国CD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及生产企业)合作可能需要花费生物制药公司长达八年的时间后,美国立法者调整了《生物安全法》,新的草案将2032年设定为与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合作脱钩的最后期限。


前述调查与生物技术创新组织(BIO)有关。BIO警告美国立法者,随着美国针对部分中国生物医药服务提供商的生物安全打击愈演愈烈,突然脱钩可能会伤害数百万患者。BIO向国会山的立法者提交了这一信息,并一道提交了组织内生物医药行业成员最近开展的调查。总的来说,调查结果显示了该行业对中国CXO企业的高度依赖。


据外媒获得的前述调查副本,除了对药品获得的潜在影响外,立即与中国企业脱钩,行业受访者预估美国企业将需要八年时间来替代合作伙伴。


生物技术创新组织首席执行官约翰·克劳利在一份声明中对法案的修订予以称赞,称此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时间表,使其摆脱对中国生物制造的依赖。“这确保了在脱钩的过渡期,一些重要的生物医学研究不会放缓,患者获得救命药物的过程也不被阻碍。”克劳利补充道。


新京报记者 张秀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