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5月24日,天眼查App显示,此前被质疑“碰瓷”已故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的贵州老科酒业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科比酒业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事由显示,该公司今年4月通过短视频平台账号“贵州科比酒业”发布“科8、科24、科20”等产品的宣传视频,“科8、科24、科20”瓶身为篮球球衣样式。在视频广告中,当事人使用“科比酱酒”“曼巴精神”“致敬传奇,青春永不谢幕”等文字,并在宣传广告中擅自使用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的语言。


今年4月,该公司因推出“科比酱酒”引发舆论关注,被网友质疑“碰瓷”已故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北京鸿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佰刚曾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恶意侵权。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于永洋,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于永洋、于海洋分别持股99%、1%。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上述行为引发质疑后,其短视频平台账号“贵州科比酒业”于4月25日清空视频内容。随后,公司更名为贵州老科酒业有限公司。


5月,于永洋提到更名原因,称“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我们公司名称可能存在一定误导,因此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修改了企业名称”。


编辑 李严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