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相关信息记录行为,利用相关信息加强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

 

《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了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了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各类医院要正确理解《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保存、分析、反馈,推动门(急)诊诊疗质量提升。对本院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的信息项,暂不纳入汇总。不得以《规定》为由要求医务人员增加额外书写任务,加重一线医务人员负担。

 

《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其他医院参照执行。

 

编辑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