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山东入室抢婴案”由山东省高院委托泰安中院代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6年11月,嫌疑人曾某与吕某、王某产生偷男孩卖给他人的想法,在嫌疑人袁某的帮助下,入室将8个月大的小姜抢走,并以28600元卖给他人。2024年1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2025年9月,泰安市中院一审判决,曾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王某无期徒刑,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