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一案例显示,16岁的刘某某伙同国内某互联网公司员工非法获取公司后台存储数据,获刑两年六个月。
案情显示,2024年3月,国内某互联网公司员工吴某某联系刘某某,提出有渠道获取某云存储平台的后台存储数据。二人商定,由刘某某招揽“客户”、收取钱款;吴某某采用技术手段,超出公司授权范围,非法获取并提供相应数据。截至案发,二人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余元。2024年9月,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刘某某高中辍学后自主学习网络“黑客”技术并向周围朋友炫耀,以获得虚假成就感和自我认同,强烈的虚荣心让其走向犯罪。同时,刘某某的监护人日常监管缺失、网络安全教育不足、教育方式专制且骄纵等问题并存,致使刘某某盲目跟风、滥用网络技术。
基于此,检察机关牵头组建帮教小组,通过与管教民警持续沟通、与刘某某面对面谈心、查阅日常表现记录等,帮助刘某某树立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服刑期间,刘某某积极改造,系统学习计算机专业知识,确立了职业发展目标,展现出了积极向善的态度和改过自新的实际行动。
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