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日报》消息,7月25日,包头市委决定,追授陈佳鑫同志“包头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陈佳鑫,女,蒙古族,1996年6月出生,202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包头市公安局巡逻特种警察支队、青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青山分局幸福路派出所工作,生前系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2026年6月18日,陈佳鑫同志在处置一起轻生群众跳楼警情时,为挽救群众生命奋不顾身,在施救过程中不幸牺牲,年仅30岁。



报道称,陈佳鑫同志是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甘于奉献、履职尽责的实干先锋,是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的先进典型。她勇于担当、敢闯敢拼,主动请缨参加多个专项任务,全身心扑在工作上,攻克了违法诈骗、跨省追逃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主办审核案件零复议、零投诉。她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头,将为民情怀融入日常警务,定期排查沿街商户安全隐患,经常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耐心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追赃挽损,全力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赢得群众普遍信任。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带头夜间蹲守、突击抓捕、夙夜奋战,悉心帮带年轻民辅警,手把手传授办案技巧和工作经验,日常热心帮助他人,评优评先主动谦让,用人格力量感染和温暖身边每一个人。陈佳鑫同志用青春热血守护万家灯火,用宝贵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包头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要向陈佳鑫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永葆共产党人的先锋本色。学习她积极进取、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学习她爱民为民、舍身忘我的高尚情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学习她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平凡岗位上默默付出、坚守担当,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学习陈佳鑫同志先进事迹,着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汲取榜样力量,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包头新篇章、圆满完成“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