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农业法修订草案。

 

2026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农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即将提请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完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并进一步做好与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的衔接。

 

二审稿拟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持措施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农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五方面主要修改。

 

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总结新时代“三农”工作重大成就和经验,完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增加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等内容。

 

加强农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规定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针,支持开展农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粮食安全国际治理。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农业领域相关规划的编制进行精简优化。

 

明确国家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做好与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的衔接,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3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3054条意见

 

2026年4月30日至5月29日,农业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间,中国人大网收到120人次提出的534条意见,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18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7条意见,3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交3054条意见。

 

汪荣秀、李叶红、岳巧云、陈恩明、王晓梅、梁代华、任淑媛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参加座谈会、研讨会、评估会等方式提出意见。

 

西北政法大学立法联系点通过访谈、笔谈、学术论证会、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调研、公开征集学生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深入研究对修订草案的意见。

 

黄海华介绍,对于明确农业法的宪法依据、统筹发展“四个农业”、促进智慧农业发展、加强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具体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草案作出相应修改完善。

 

农业法大修拟从四方面完善“三农”法治保障

 

此次农业法修改是距2002年全面修订以来的又一次大修,修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黄海华表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业领域法治建设也取得丰富成果,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三农”法律制度体系。

 

此次修法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考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总结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为进一步巩固改革实践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提供法治保障。

 

适应实践需要,将经实践证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同时着眼未来农业农村发展的大方向,紧扣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特征和要求,作出相关制度安排。

 

完善法律体系,突出农业法在“三农”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发挥农业法的引领、支撑作用,处理好与其他涉农法律之间的关系,提升“三农”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完善支持保障体系,保障农民权益,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奖补等多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保障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等多个方面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赵琳